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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在司法文書上簽字。昨日,劉志因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從重判處五年徒刑。 法院供圖
  新京報訊 35歲的劉志(化名)在5年內猥褻了7名男童。近日,丰台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從重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。
  檢方:

  受害男童長期遭猥褻
  檢方指控,從2009年至2013年,劉志通過利誘、哄騙等方式,在公園小樹林、池塘邊及暫住地等地點,先後對7名男童進行猥褻。受害者最小的11歲,最大的13歲,大多數都遭到劉志長期猥褻。
  多名男童證實,如他們不同意,劉志會毆打他們。事後,劉志會給他們錢或帶他們吃麥當勞等。
  被告人:

  事後都給“封口費”
  “做這些事是有原因的。”庭審時,劉志說,他2007年來北京,被朋友騙進傳銷組織。其間,被強迫吃發黴飯菜、被多次毆打。此後,他開始對成年人有了戒備心理,因而喜歡上了小孩。
  “我跟妻子感情很好,但我控制不了想見到那些孩子。”劉志說,家人、小男孩是他唯一的交際圈,他也是一個三歲男孩的父親。
  劉志承認猥褻行為,但不承認毆打他們,“我都會給每個男孩一點錢,堵住他們的嘴別亂說”。
  劉志的辯護律師認為,劉志的行為屬於戀童癖,是心理疾病,請求法庭從輕處罰。
  法官:

  心理疾病未影響量刑
  8月27日,該案宣判。
  法院認為,雖然劉志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但其長時間多次猥褻多名兒童,其中多人不滿12周歲,嚴重損害了兒童身心健康,應嚴懲不宜從輕處罰。
  法官介紹,法庭在量刑時,一般考慮被告人是否有精神類疾病,“有精神類疾病可能影響其自身行為能力,但心理疾病不會影響自己的行為能力”,因此,法庭未採納辯護律師的意見。
  ■ 現場

  心理疏導 假想用清泉洗洗臉
  丰台法官介紹,宣判後,法院專門邀請了心理專家蔡晨瑞對劉志進行心理疏導。劉志在接受心理疏導時,稱總感到很壓抑,蔡晨瑞讓他深呼吸以平靜下來,釋放壓力和正視自身問題。
  “劉志也感覺自己罪行很嚴重,總是很自卑,說話都不敢抬頭看心理專家。”法官稱,蔡晨瑞讓他閉上眼睛,想象面前有一潭清泉,“讓他捧起清泉洗洗臉和脖子”。
  蔡晨瑞說,一般來說,性心理出現問題,都跟青春期接觸的性知識有關,成年後遇到重大挫折、創傷時就會出問題。但真正刺激劉志猥褻男童的原因,目前還不知曉。
  “心理治療不是一次能完成的。”法官稱,以後如何給劉志治療,暫未確定。
  ■ 追訪

  “家長要讓孩子走出羞恥感”
  上海瑞金醫院臨床心理科主治醫師徐旭東稱,男童如果遭受同性猥褻行為,可能會在人格方面受到影響,對同性產生矛盾心理,“既想親近又排斥”。
  “家長要做的是讓孩子走出羞恥感。”徐旭東說,周圍的人不能強調這件事,否則會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。“家長要取得孩子的信任”,如果孩子們不想提這件事,就去淡化這件事。如果他們沒有排斥,家長要告訴孩子,雖然性在傳統上很難為情,但“不是孩子的錯”。
  徐旭東提醒,家長可以對孩子進行觀察,“如果有很嚴重的不正常行為”,要到專業治療機構治療。
  本版採寫/新京報記者 李寧
(原標題:男子猥褻7男童 稱“有心理疾病”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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